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踱步在多伦多市中心号称“全世界最大的书店”的政治类书架前,一眼便看到了一本书封面上那张熟悉的面孔。轻轻翻开,读着熟悉的内容。惊讶到在短短的一个学期后,自己和这个封面上的少年似乎通过一种无法形容的纽带联系在了一起。成堆的法律文件、那么多不眠的夜晚,换来的是一份50页的申诉书(petition)。他或许还不知道我是谁,但那又有何妨。

国际人权法?

人们总是说,法学院的第二年要比第一年轻松,因为与一年级的强制性课程不同,第二年都是自选课。学生选择课程,多是出于自身兴趣使然,心态上更加积极。又经过了一年地狱般的磨练,学生们的适应力大大增强,课上的气氛也就轻松了许多。

上个学期选到了所有自己想上的课,包括法治研讨课(Rule of Law Seminar)、国际人权法(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 Law)、公司法(Business Associations/Corporations)、国际商事交易(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和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还有国际法模拟法庭(International Moot Court)。

 “为什么选国际人权法?”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很多遍。感谢多年的教育,“人权”绝对是最让中国学生“恶心”的词语之一。报纸上说,人权是西方反华势力为了达到其险恶用心制造出来的工作。学者们说,中国传统文化更注重社会和家庭,愿意为社会的进步牺牲自己的权利,这是西方学者无法理解的。网络暴民说,汉奸。

但我还是选了这门课。因为我喜欢Weissbrodt教授。因为我想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如何工作的?与其每次谴责和抗议,我们中国人能不能了解它的规则,让反对更加有效?

不出意外,我是这个课上唯一的中国学生。

加拿大籍关塔那摩囚犯

为了更好的让学生把课堂上学习的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件中,国际人权法课的Weissbrodt教授要求每个学生选择一个案件或课题作为期末考试的内容。Weissbrodt教授在业内颇有名气,很多律师向他求助,希望他能派学生协助完成工作。这些案件也就成了我们的候选案件。第一堂课后,教授发给我们一份长长的案件名单,让我们考虑后找他确定自己的“期末考试内容”。

我带着自己的“小心思”,选择了一个凸显“帝国主义肮脏嘴脸”的案件。“客户”是一名“加拿大籍关塔那摩囚犯”。我将为他在美洲人权委员会(Inter-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的申诉撰写申诉书。我找到教授,表达了一下作为国际学生是否可以完成该案件的担心——“这个人现在还在监狱,我不想因为我毁了他的希望。”Weissbrodt教授看了看我说,他的律师会对你的工作把关,关键是看你有没有信心去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我愣了一下,自信满满的给了肯定的答案。

我暗自窃喜,简直没有比这个再好的了。

奥马尔·卡德尔(Omar Khadr):最年轻的恐怖分子

我很快和“客户”的律师取得了联系。教授也发来了相关背景和法律材料。经过几周的法律研究,“客户”的背景、事实和法律程序(procedural posture)已大致清晰。

“客户”名叫奥马尔•卡德尔(Omar Khadr)。1986年9月19日,在加拿大多伦多出生。他的父亲艾哈迈德·卡德尔(Ahmed Khadr)出生于埃及,后移民至加拿大。人们普遍认为奥马尔的父亲作为筹资人,和本·拉登和基地组织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注定了奥马尔颇具争议的童年。

奥马尔,14岁(左)和23岁(右)

震惊世界的“9·11”事件发生后,大量的平民伤亡,让美国决心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动反恐战争,既为将凶手绳之以法或“血债血还”,更为保护今后的国土安全。2001年10月,以美军为主的多国部队对基地组织藏身的阿富汗展开军事打击。仅用了不到2个月的时间,美军的军事行动便瓦解了塔利班政权,残余的武装分子躲藏到山区,和美军展开游击战。

2002年7月27日, Ayub Kheil,Khost市,阿富汗。根据情报,美军要求搜查一处据信藏有“基地组织”成员的建筑物,却遭到拒绝。当时仅15岁的奥马尔就在该建筑物中。加拿大出生的奥马尔在1996年就随其父亲来到阿富汗,并在那里生活。2001年美军对阿富汗展开军事行动后,因为可以熟练使用多种语言,奥马尔经常被要求给其他躲避检查的基地组织成员担当翻译。

两名上前问话并要求建筑物中人员离开的阿富汗士兵被开枪打死,随即美军和建筑物内的武装分子交火。美军随后请求空中支援,A-10攻击机和阿帕奇武装直升机对该建筑物进行了空中打击并投掷了炸弹。

空袭结束后,建筑物内不再抵抗,美军派出士兵对该建筑物进行搜寻。可在美军士兵进入建筑物后,一枚手榴弹在三角洲特种部队(Delta Force)一等兵Christopher Speer身旁爆炸,其他美军士兵立即还击,打死一名武装分子,并打中当时已经在空袭中受伤的奥马尔。没有目击证人可以证实那枚手榴弹是奥马尔扔出的,但在美军之后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为了杀死或伤及美军士兵,奥马尔扔出了手榴弹。这枚手榴弹在Speer身边爆炸。”

交火停止后,美军发现奥马尔尚有呼吸,便对其进行急救,并将其押至Bagram军事基地进行进一步治疗。而一等兵Christopher Speer因抢救无效在12天后死亡。美国士兵Speer的死,成了年轻的奥马尔今后不可承受之重。

美军对从废墟中抬出来的奥马尔进行急救

一周后,奥马尔从昏迷中苏醒。美军随即开始对其进行审讯。其父与本·拉登之间的紧密联系和他之前与基地组织成员的关系,让美军不惜一切代价想从他能说英文的口中获得更多的情报。

15岁,还是一个国内初中毕业生的年龄,但美军并没有采取或者准备采取任何措施将奥马尔与其他成年“恐怖分子”区别对待。这也使他成了“最年轻的恐怖分子”。

关塔那摩的8年与司法救济

2005年,当来自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的Richard Wilson教授作为公益律师第一次见到奥马尔时,他已经18岁。2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律师代表、也没有正式起诉,奥马尔没有像其他同龄孩子一样在高中里度过了最美好的青春。他每天面临的,是一次接着一次的审讯。Wilson教授称审讯是常规、例行的,而且有时是残忍的。

“他就像个孩子一样,告诉我他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Wilson教授在他的文章中回忆道。但奥马尔并不是童话故事中幸运的主人公,死去的也不是伏地魔,而是一位美国士兵。(你又怎么能很好的区分在阿富汗领土上持枪的美军士兵和禁林中举着老魔杖的伏地魔,具体的法律问题留到下一篇去探讨。)

仅仅因为是所谓的“恐怖分子”,他们最基础的权利就不需要得到保证吗?未经审判,从何断定他们就是“恐怖分子”?打着“为死难美国公民报仇”和“国家安全”的旗号,美军和美国情报机构就可以对其他国家的公民为所欲为吗?

越来越多人的认为这是不对的。律师们开始免费代理关塔那摩囚徒的案件,要求给予囚犯们最基本的宪法权利。人权组织开始发表报告,呼吁社会的关注。2004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在Rasul v. Bush一案的判决中确定,联邦法院拥有司法管辖权,可以接受来自关塔那摩囚徒的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2006年6月,在Hamdan v. Rumsfeld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再次做出判决,认定美军之前建立的审判关塔那摩囚犯的军事法庭无效,并应基于《日内瓦公约》给予关塔那摩囚犯相应的权利。布什政府对这一判决相当不满,随即共和党占优的国会通过颇具争议的《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案》(Military Commissions Act of 2006),重新确立军方可以在不给予被告基本国际法权利的情况下,通过军事法庭审判关塔那摩囚犯。而在2008年6月,最高法院又一次重申了对于关塔那摩囚犯基本权利的保护,在Boumediene v. Bush的判决中,最高法院判定《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案》违宪。

数年中,数量不详的关塔那摩囚犯在律师的帮助下(大多都是免费的pro bono案件),自证清白,得以结束牢狱之灾。媒体报道也证实,很多关塔那摩囚犯都是阿富汗当地居民为了赏金,将他们看见但凡与武装组织有接触的人举报给美军的,其中包括出租车司机、理发师等等。这些人根本不是什么“恐怖分子”。

奥马尔的公益律师团队在美国联邦法院为他进行了两次申诉,但都以失败告终。第一次在2004年,第二次在2005年。联邦法院都认定军事法庭具有优先管辖权。而奥马尔也因为2006年Hamdan一案的影响,前后在军事法庭被起诉两次。

尽管美国的司法救济并不成功,年轻的奥马尔的遭遇在加拿大赢得了同情。加拿大最高法院于2008年第一次裁决有关奥马尔的案件。法院判定,加拿大政府需要把与奥马尔有关的所有文件移交给他的律师。原来,加拿大情报机关早在2002年奥马尔刚被美军抓捕时就知晓了他的情况,加拿大政府不仅没有尝试要求美国将奥马尔遣返回国,反而派出情报人员到关塔那摩监狱协助美军审讯奥马尔。文件公开后,加拿大舆论哗然。

加拿大民众在街头示威,要求遣返奥马尔

2009年,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地区法院,做出判决,裁定奥马尔受到加拿大宪章保护,并要求加拿大政府寻求遣返。政府不服,上诉。同年8月14日,上诉法院认定地区法院的判决。政府决定继续上诉。

但是,2010年1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做出判决,法院虽然认定政府侵犯了奥马尔的宪法权利,但是认为遣返事宜属于政府的外交政策,法院无权干涉。不愿接受奥马尔的加拿大政府松了口气。

尽管阻力重重,但奥马尔律师团队在美国和加拿大为了他的权利付出了辛勤的努力。而且,这些律师都是以Pro bono的形式,免费为奥马尔代理案件。他们一次又一次专程飞到位于古巴的关塔那摩,与奥马尔见面,出席他的审讯前会议。阅读着这些律师之前为奥马尔写下的数百页备忘录,留给我只剩震撼和感动。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2010年7月7日,就在军事法庭审判开庭前的1周,奥马尔解雇了他所有的律师。

认罪,遣返

与布什政府不同,奥巴马总统一直对关塔那摩持批评态度。2008年上任后,奥巴马政府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遣返或转移关塔那摩的囚犯。奥巴马政府无心以战争罪起诉被抓捕时年仅15岁的奥马尔,希望尽快将其遣返回加拿大。但前提是奥马尔必须认罪,因为检方背后是代表死去士兵家属的强大的军方势力。

奥马尔再也无法忍受关塔那摩,他同意了军方指派律师的认罪协议

2010年10月25日,奥马尔对包括战争罪在内的5项罪名表示认罪。美国则同意将他遣返回加拿大,并再服刑8年。

2010年10月28日,军事法庭进行了最后一次庭审。检方传唤了死亡士兵Speer的遗孀和他的女儿和儿子作为证人。一等兵Speer的遗孀Tabitha Speer在奥马尔向她道歉后,对奥马尔说到:“在我眼中,你永远都是凶手。”Speer的女儿给由7个现役军人组成的陪审团展示了一张她写给奥马尔的信,上面写着:“你对我们家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到愤怒。我爸爸再也不能去看我踢球,或者送我去幼儿园。(I’m mad at you for what you did to my family. My dad never got to see me play soccer or go to kindergarten.)”最后,是Speer的儿子,他以一句口号作为结语:“陆军最赞!坏人滚蛋!(Army rocks, Bad guys stink.)”

法庭素描:奥马尔面对Speer的遗孀

2012年9月29日,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奥马尔终于回到了加拿大。他要在那里的监狱里服完剩余的刑期。

日前,一份公开的加拿大法庭的文件上,奥马尔第一次解释了他们为什么要认罪。他说:“绝望的我,当时别无选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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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

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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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绅(Clifford Chance)律师事务所(卢森堡办公室)高级律师。 业务领域:投资基金,银行。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天津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士。曾供职于GSK Stockmann律师事务所、财新传媒和深圳发展银行。 博客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作者就职机构的意见。 工作邮箱:yi.wang@cliffordchan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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