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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里的批判性思维

按理说,批判性思维(Critical Thinking)对于每个法学院的学生一点儿也不陌生。因为这个基本就是法学院的入学考试(LSAT)的全部。不同于中国法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不带有任何对法律知识的考核内容。所谓“你都知道了,我们还教你什么”。 

中国学生的记忆能力世界无敌,但谈及思维方式,或许就另当别论了。我觉得,这跟中国学生的天资无关。

经历了一个多月“苏格拉底教学法”的洗礼,个人对教授点名(Cold Call)对答的恐惧已经慢慢消失。如今最大的冲击,则是来自于课堂上无处不在的批判性思维。

以侵权法课(Torts)为例,这个课程主要是讲授民事侵权案件的概念和处理方法。第一个月的课程主要集中在最简单的几个“故意侵权”的概念上,包括对人身的侵权,如“非法接触”(Battery)、“威吓”(Assault)等,以及对财产的侵权,如“侵入土地”(Trespass to land)等。 

之前提过,本班侵权法的教授名叫David S. Weissbrodt,是国际人权法的权威学者。由他创立的明尼苏达大学人权中心(University of Minnesota Human Rights Center)不仅是明大法学院,更是明尼苏达大学的一面旗帜。一把年纪的Weissbrodt教授,亲自给一年级的学生教侵权法,感动之余,也让我意识到那些看似“飘渺”的法律(比如国际人权法),其实都离不开最基础的法律概念。

回到课堂,Weissbrodt教授非常喜欢随机点学生为侵权案件中任意一方进行辩护。以“非法接触”为例,一般事实都已清楚——张三打了李四,打了就是打了,没有什么争议。教授点到你为李四辩护(argue),也算是“声张正义”,阐明“请求权”(Cause of action)即可。可是,在这之后,Weissbrodt教授偏偏还喜欢点学生为打人者张三来辩护。刚开始,这类提问也愁坏了美国同学,一脸无奈的回答“为什么是我”(Why me),然后只好硬着头皮,试图从每个组成因素(element)找到辩护理由。可是几节课过后,我发现开始有美国同学主动举手,回答这类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多年来的思维定式,造成了一种先入为主的“正义判定”。我刚开始觉得这种思维转换,出奇的困难。理性的站到被告的立场上去为其辩护,这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这个说着简单的“批判性思维”,在实际运用中并没有那么轻松。 

这让我想到了之前在复习入学考试时,“LSAT Logic in Everyday Life”中那句经典的结束语:“Who’s right? Who’s wrong? Who cares? We are more interested in the journey and the destination here.” 

这其实还不算完。随着课程的深入,Weissbrodt教授开始不停的在已有案件上加入新的假设,也就是新的事实,然后要求学生为他指定的那一方进行辩护。这进一步增加了难度:前一分钟,你好不容易想好了如何为被告辩护,可在增加了新的假设后,之前的准备瞬间就被推翻了。而且,最可怕的是,你不知道教授点到你的时候,是让你为原告辩护,还是为被告辩护。如何立即理清思维开始有效的辩护?教授还从来没有点到过我回答这类问题,说实话,我觉得自己也没有做好这样的准备。但我同时也注意到,越来越多美国同学,又开始举手了。 

 

不破不立

经过三年这般魔鬼训练,培养出来的律师会不会都是没有自己立场,变成“你让我替谁辩护,我就替谁辩护”的冷血动物呢? 

我并不这样认为。 

我清楚的记得,一个美国同学在喝了一瓶啤酒以后,向我抱怨:“今天宪法课教授居然让我替斯卡利亚大法官(美国最高法院中最保守的大法官之一)的原旨主义(Originalism)理论进行辩护。我当时说的每句话都不是真心的。太痛苦了!”

我能理解他的痛苦。不同于侵权法课上为打人、恐吓等伤害性行为做辩护,为你不相信的价值观辩护,那才是最痛苦的。这就如同让一个坚定的自由主义者,为暴君的独裁统治去辩护。最重要的是,你还要有理有据。

来法学院之前,接触的有关美国最高法院的读物,似乎都或多或少地把保守派的大法官们描述成了顽固不化、阻碍社会进步的倔老头。致力追求平等、希望通过法律改变中国的想法,也让我不自觉的站在了支持自由派大法官的队伍中。 

可按照宪法教授的要求,秉烛夜读了多个最高法院的法官意见书之后,我第一次认真的去理解保守派大法官的法律理念和说理方式。在那一段段严谨的推理中,我看到的并不是那些“令人恶心”的“老顽童”,而是逻辑清晰的智者。有些时候,他们的说理方式,更加令人信服。 

我开始重新思考,什么才是我所相信的法律理念。为什么自由派法官的法律理念更好?到底哪种理念更适合当下社会?不论怎样,尊敬取代了厌恶,保守派大法官在我心中的形象发生了改变。 

当分别站在两方的立场上进行了批判性的思考后,你决定去相信的,肯定是理性的,而不是盲目的,更不可能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随意煽动。

 

大选辩论

前几天的总统辩论,据说吸引了5000万的观众。法学院作为政治敏感地,更是视这次辩论如同节日。组织一起观看辩论的活动,大大小小,让人都无从逃避。

抛开罗姆尼出人意料的出色发挥不谈,人们如此关心这次辩论,其实是因为这次大选中双方的势均力敌。谁都明白,决定最后白宫归属的,不是那些铁杆民主党粉丝,也不是那些死忠共和党支持者,而是那些中间派选民。不论之前有没有经过自己的理性思考,那些坚定的支持者们,都不会因为候选人的表现好坏而改变投票。相反,那些中间派选民,需要听到两方的声音,经过思考,从而做出选择。这也是为什么总统大选中要有辩论环节的原因。 

这个社会需要辩论,因为真理越辩越明。我们能为凯恩斯和哈耶克辩论,为什么就不可以试试为户籍制度而辩论呢?我们能为利率市场化辩论,为什么就不可以试试为新闻管制而辩论呢?我们能为股票公开发行备案制辩论,为什么就不可以试试为代表选举流程而辩论呢? 

同时,在我们准备这些辩论的过程中,少一些不由分说的谩骂,多一些耐心和倾听;少一些先入为主的憎恶,多一些站在另一方的批判性思考。毕竟,我们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为了这个既让我们流泪,也让我们自豪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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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

汪毅

23篇文章 3年前更新

高伟绅(Clifford Chance)律师事务所(卢森堡办公室)高级律师。 业务领域:投资基金,银行。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天津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士。曾供职于GSK Stockmann律师事务所、财新传媒和深圳发展银行。 博客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作者就职机构的意见。 工作邮箱:yi.wang@cliffordchan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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